关于开展肇庆学院2023年立项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9日

各二级学院:

依据《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现对2023年批准立项的大创项目及往年延期大创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 2023年获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见附件1);

2. 2022年立项但延期结题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见附件2);

二、结题所需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应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按如下要求提交结题验收相关材料:

1. 根据项目执行及完成情况,对照项目所签合同书指标或《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条件(试用版)》(见附件3),达到结项条件的填写《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4);如项目未达到同意结项基本条件,则填写《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5)。

2. 申请结题的大创项目,团队需如实填写《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6)。

3. 申请结题的大创项目,依据《肇庆学院大创项目结项材料封面与目录清单》(见附件7),列出项目成果清单,并提供相应成果佐证材料。

4. 申请结题的结项纸质材料(封面、结题申请表、结题报告、项目申请书、项目合同书、成果清单及成果佐证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交指导老师签署结项意见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二级学院大创项目负责老师。

三、项目结题验收程序

1. 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按照上述结题所需提交材料要求,填写结题申请表、结题报告、成果清单等表格内容(相关表格可在本页文末下载),并附上成果佐证材料。打印一式一份交指导老师签字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各二级学院大创项目负责老师处。材料提交截止日期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并发布。

2. 二级学院需对项目结题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核查,并对照合同书或结题评审条件,在《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中的二级学院评审意见栏内给出“同意结项、延期结项、不通过”等评审意见。对于“延期结项”或“不通过”的大创项目,二级学院应督促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加快研究进度,协助师生解决相关问题,确保项目负责人在毕业离校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

3. 二级学院的大创项目负责老师按要求收集整理本学院大创项目结题材料,并填报结项汇总表后上交创新创业学院。

4. 创新创业学院将根据申报结题情况,依有关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评审工作,并向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通报项目结题情况。

四、结题材料提交时间

1. 各二级学院请于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提交相关材料。其中二级学院结项汇总表和各项目结题报告的纸质版材料,需由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再上交给创新创业学院(中巴软件大楼402室)。

2. 各项目电子版结题材料需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打包,最后二级学院汇总为一个压缩包,并以“**学院2024年大创结题材料”命名,发送至124541472@qq.com。

3. 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各项目指导教师和二级学院要加强对结题材料的审核。所有材料均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不接受师生个人提交。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各级各类大创项目,原则上只能延期结项一次。此前验收结果为“延期结项”的大创项目(附件2),本次必须完成项目结项,否则按终止项目处理。

2. 结题成果是实物、样机、APP等作品的项目,请二级学院自行组织专家小组进行成果验收后,提交二级学院的成果验收合格证明。

3. 本次验收结果将与各二级学院的2025年大创立项数和级别相挂钩,验收结束后,请各学院做好相应的总结工作,并督促延期结题项目加快研究进度,确保下次能通过结题验收。


联系人:白瑞,联系电话:2716931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1 肇庆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表.xls

附件2 肇庆学院2022年延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情况表.xls

附件3 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条件(试用稿).pdf

附件4 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docx

附件5 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x

附件6 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x

附件7 肇庆学院大创项目结项材料封面与目录清单.docx



通讯:创新创业学院   编辑:甘鸣   审定:唐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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