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今起可申请创新学分 创新行为由此获得肯定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4日

本网讯(教务处 通讯)教务处日前开始面向毕业生受理创新学分申请。

据了解,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我校从2003年起就制定了《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创新学分可抵作相关专业选修课或公共选修课学分。

按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凡有创新行为的学生,都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请。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报请学校审批。学校将于5月公布认定结果,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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